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7 23:36:14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肇庆鸿特、台山鸿特和泰国鸿特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合作机构为具有相关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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