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7 00:42:14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自2026年8月27日起执行,涉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及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此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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