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6 15:12:1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第六章第四节董事会秘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提名委员会负责遴选与审核;明确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裁、财务总监等职务;细化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条件;完善解聘情形及程序;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公司应在六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本次修订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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