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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中华)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6 09:38:09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中华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未在关联企业任职,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活动,且任职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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