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0 00:22:3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因公司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导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第三个及第四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无法归属,合计作废324.75万股。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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