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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润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14 18:30:4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合法性。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刘晓东,持股比例34.81%,所持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补充期间内,公司主营业务、股本结构、董事高管团队未发生变化,新增多项专利及商标,获得政府补助合计11,311.57万元。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募集资金用途未变更。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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