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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恒兴股份: 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04 00:06:20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各项实质条件。公司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相关发行尚需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主营业务为UV固化涂料和PUR热熔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备独立性,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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