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21 01:01:58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2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36名,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714%。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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