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14 20:45:54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2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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