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14 22:01:14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需补缴增值税1,823.79万元及滞纳金1,332.45万元,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需补缴增值税207万元及滞纳金2.38万元,合计3,365.62万元。截至公告日,相关款项已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不属主观偷税漏税,未受到税务行政处罚。该事项不构成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相关费用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对公司正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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