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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09 23:30:57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0979%,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会议召集、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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