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01 23:47:27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9日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聘任与解聘程序及相关管理要求,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并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细则还对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作出具体规定,并要求公司建立履职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本细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同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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