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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01 23:37:00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确认公司符合股权激励实施条件。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计划已设定公司业绩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有效期不超过10年,授予价格确定方法合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已出具合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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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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