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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30 06:17:2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股份买卖的信息申报、交易限制、禁止交易情形、减持规定及增持行为规范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减持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等。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身份及持股信息,买卖股份须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交易。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违反短线交易规定将被收回收益。制度还对股份锁定、减持比例、信息披露等作出具体要求。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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