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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恩生物-B(09606.HK):(1)变更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2)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及(3)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6-26 23:33:34

(原标题:(1)变更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2)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及(3)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映恩生物(股份代號:9606)宣布,曾穎雯女士已於2026年6月26日起辭任公司聯席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其與董事會無意見分歧,亦無須予披露的事項。董事會同時宣布,梁志傑先生已獲委任為聯席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同日起生效,袁佳麗女士將繼續擔任另一名聯席公司秘書。梁志傑先生具備上市規則第3.28條規定的資格,並將協助袁佳麗女士履行職責。

由於曾穎雯辭任導致先前豁免條件無法滿足,聯交所已授予新豁免,允許袁佳麗女士在餘下豁免期(2026年6月26日至2028年4月14日)內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條件為袁女士須持續獲得梁志傑先生協助,且若公司嚴重違反上市規則或梁先生離任,則豁免將被撤銷。

此外,公司香港主要營業地點自2026年6月26日起變更為香港銅鑼灣勿地臣街1號時代廣場二座3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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