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5 22:10:26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具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已获得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4,396.13万元,用于半导体先进超声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高性能功率超声设备研发升级、检测超声技术平台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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