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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成超声: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5 22:10:26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具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已获得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4,396.13万元,用于半导体先进超声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高性能功率超声设备研发升级、检测超声技术平台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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