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6 01:06:44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2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事项。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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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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