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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5 19:53:24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就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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