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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5 19:42:37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决定回购注销共计35.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离职人员涉及2.40万股,按授予价格6.03元/股回购;业绩未达标部分涉及32.70万股,按6.0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公司已履行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并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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