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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5 17:08:3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境内外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履职方式、履职保障及述职等内容。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人数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1名独立董事应长居香港。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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