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7 01:23:56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蒋林煜、王如顺、董正军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杭州蓝然100%股权并向厦门溥玉募集配套资金,导致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表决权比例由65.95%被动稀释至35.02%。本次交易完成后,三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但表决权不再合并计算,且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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