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5 23:06:45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及管理责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立经理办公会作为日常决策机制,重大事项需经会议讨论决定。细则还规定了财务负责人职责、总经理报告制度、考核与奖惩机制等内容,并明确本细则由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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