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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6年5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5 23:05:34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规范离任程序、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及离任后责任义务。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辞职情况。离任人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资料,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股份限售、忠实义务及保密义务。任期届满前离任的,任期内及离任后六个月内受股份转让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还需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公司建立承诺履行及责任追究机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跟踪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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