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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饶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9 19:21:18

饶钢声明被提名为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声明人确认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其为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会计经验。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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