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9 05:08:10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机构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标准研究、薪酬方案审议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管的按高管薪酬执行。薪酬支付结合月度与年度方式,绩效部分在年度考核后发放。公司对造成重大损失或存在过错的人员有权停止支付或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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