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9 01:07:47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管理原则。制度规定薪酬与公司效益挂钩,强调激励与约束并重,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税前8万元,按月发放;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按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部分和变动部分构成,绩效奖金不低于总薪酬的50%。薪酬发放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且需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评价。对于存在失职、决策失误、违法违规等情形的人员,将不予发放或减少发放薪酬,并可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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