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9 01:07:15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薪酬结构、考核机制及发放方式。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按月发放,不参与绩效考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职务领取薪酬,未任职的原则上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涉及财务造假等情况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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