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8 23:42:0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显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覆盖组织架构、资金活动、采购、销售、财务报告等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按照定量与定性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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