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7 01:19:38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部分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保留意见涉及关联交易形成的超耗材料损失赔偿款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计提合理性,以及宁夏加加被法院查封并拍卖存货的权利义务及计价分摊问题。公司董事会说明,因宁夏可可美等公司破产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相关债权基本确定无法收回,原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亦无偿还能力,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务所认为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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