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6 06:27:08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评价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等。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并对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的缺陷进行了定量与定性评估。报告期内无重大或重要缺陷,且在评价报告期间内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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