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6 08:06:3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该额度,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范围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及各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禁止投资中高风险及以上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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