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6 04:18:28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覆盖公司及下属全部主要子公司,涉及财务报告、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16类主要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采购、存货、资金、工程等高风险领域。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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