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4 18:13:38
胡宏伟作为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7月3日起履职,期间出席了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会议,参与审议多项重大事项,包括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实施、定期报告披露等。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关注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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