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4 15:53:52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制度规定管理层需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财务负责人需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时间、人员独立性、审计重点等内容,并在初审意见出具后与会计师沟通。审计委员会需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表决,提交年审会计师履职评估报告及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决议,并在年报中披露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沟通,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08年制度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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