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21:46:3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选举葛海蛟先生连任执行董事、张勇先生连任非执行董事,以及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和监事长2024年度薪酬分配方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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