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00:23:09
公司实际控制人翁耀根、孟正华、翁杰及一致行动人翁霖、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不高于借款发放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无需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翁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根据相关规定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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