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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冶集团: 株冶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7 05:35:00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公开、公正、与公司利益结合等原则。董事薪酬分为外部董事津贴制和内部任职年薪制,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年薪制,绩效薪酬基准不低于年度薪酬的50%。薪酬发放依据年度经营业绩审计结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基本薪酬按月预发,绩效薪酬‘先考核、后兑现’。公司发生重大经营失误、安全事故等情形将扣减绩效薪酬,严重者取消薪酬并追责。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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