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7 05:34:51
2025年度,本人作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主持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董事及高管提名等事项,确保决策合法合规。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控体系健全有效,聘任程序合规。持续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维护其合法权益。2026年将继续勤勉履职,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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