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7 05:34:36
2025年度,本人作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及多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议公司重大事项,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关联交易公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内控体系健全有效。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维护其合法权益。2026年将继续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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