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7 02:14:09
张公俊声明被提名为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声明人承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遵守监管规定,独立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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