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6 11:26:1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就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项进行回复,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7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7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