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6 07:08:08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转让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计31.698%股权的议案。其中21.698%股权转让给湖州东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和湖州市人才创新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交易对价23,000.00万元;10%股权转让给东尼新能源核心管理团队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用于股权激励,交易对价3,335.67万元。本次交易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已签署。截至2026年4月14日,公司已收到首笔股权转让款合计12,0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东尼新能源的持股比例由65%降至33.302%,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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