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6 11:55:23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明确原业绩补偿协议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核算口径,不考虑因本次增资追认未弥补亏损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本次调整系基于会计核算实际情况的合理补充,不影响原协议业绩承诺金额及补偿方式。2025年华大热电扣非净利润为2,904.98万元,完成承诺的96.83%,张清海需补偿281.19万元。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6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6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6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