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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4 04:12:51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就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3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269%,反对和弃权占比分别为0.0346%和0.0384%。中小投资者中同意占比为97.0795%。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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