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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4 06:13:05

恒信东方于2026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2年在不具备商品控制权的情况下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8,161.1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7.1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恒信东方”变更为“ST恒信”,证券代码仍为300081。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7日停牌一天,自4月8日起复牌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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