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4 02:02:4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12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最高本金余额合计约4.229亿元。被担保子公司包括上海方承、上海器械、河南恩济、河南海王集团、宁夏海王、浙江海王、清远海王、湛江海王、韶关海王、广东海王集团、黑龙江海王、济宁华森。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42.29亿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8.70%,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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