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21:46:35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公告,公司收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6)苏0211民初3764号。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在法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公司此前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了该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35,586,493.56元,未包含复利及罚息。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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