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06:54:50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95.39%和98.25%。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发生。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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