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8 09:44:55
王春梅作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12次、股东会4次,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18次。履职期间,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董事及高管聘任、薪酬方案、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持续关注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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