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6 01:55:48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邵振安就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其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属于公司前10名自然人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其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亦无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事项。邵振安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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